體育館建筑聲學設計相關標準和規范
1、《體育館建筑設計規范》(JGJ31-2003;J265-2003)
2、《體育館聲學設計及測量規程》(JGJ/T131-2000;J42-2000)
3、《廳堂混響時間測量規范》GBJ76-84
4、國家建設部《建筑隔聲與吸聲構造》(國家建筑標準設計圖集08J931)
5、《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2001)
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1987(2001年版)
7、《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95)
8、《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
建筑結構造成的常見聲學缺陷如:
1.聲聚焦
聲音在遇到凹的墻面或天花棚頂時將會產生聲聚焦,使某些點或某些區域的聲壓級遠遠大于其它位置,導致聲場分布極不均勻,出現"聲染色"和"聲反饋嘯叫"等音質缺陷。體育館的弧形拱頂和圓形墻體,是典型的容易產生聲聚焦的結構。
2.顫動回聲
在室內的一對平行墻之間,一個聲音在兩墻壁間來回反射產生多個重復的聲音,稱為顫動回聲 。這在體育館的大面積墻面以及比賽場地周圍的矮墻和看臺欄板等處易產生。
3.混響時間偏長
和一般劇場、音樂廳、會議廳等廳堂相比,體育館能做吸聲處理的表面積比較少,所以混響時間普遍偏長。
吊頂我們采用空間吸聲體解決吊頂吸聲問題:
墻體采用50mm玻璃棉吸音腔體,表面使用木質條形吸聲板,保證透風。
有關建聲設計的指標及要求有以下幾點:
〔1〕體育館建筑聲學條件應以保證語言清晰為主。
〔2〕不得產生明顯的聲聚焦、回聲、顫動回聲等音質缺陷。
〔3〕比賽大廳滿場500~1000Hz混響時間:
綜合體育館容積(m3) | >80000 | 40000~80000 | <40000 |
特級、甲級混響時間(s) | 1.70 | 1.40 | 1.30 |
乙級混響時間(s) | 1.90 | 1.50 | 1.40 |
丙級混響時間(s) | 2.10 | 1.70 | 1.50 |
注:所規定的混響時間指標允許±0.15s的變動范圍。
各頻率混響時間相對于500-1000Hz混響時間的比值:
頻率(Hz) | 125 | 250 | 2000 | 4000 |
比值 | 1.0~1.2 | 1.0~1.1 | 0.9~1.0 | 0.8~1.0 |
〔4〕大廳上空應設置吸聲材料或吸聲構造。
〔5〕大廳四周的玻璃窗應設有吸聲效果的窗簾。
〔6〕大面積墻面應做吸聲處理。
〔7〕比賽場地周圍的矮墻、看臺欄板宜設置吸聲構造,或控制傾斜角度和造型。